根據海勃灣區委統一部署,2022年4月25日至6月25日,海勃灣區委第二巡察組對殘聯黨組開展了常規巡察。8月4日,區委第二巡察組向海區殘聯黨組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工作部署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精心安排部署。區殘聯黨組高度重視此次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區殘聯黨組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黨組書記任領導小組組長,為第一責任人,統籌推進巡察整改工作。 8月12日黨組召開了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動員會,要求全體干部職工自覺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巡察整改工作大局上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工作的重中之重。8月26日,黨組召開重點工作推進會,就巡察反饋各項問題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調度和督促,全力推動整改工作落地見效。
(二)壓實整改責任,實化整改過程。黨組切實承擔起巡察整改主體責任,黨組書記當好第一責任人,親自對巡察指出的問題和交辦事項進度進行跟蹤督查問效,對督查發現的問題,要求限期整改,對整改遲緩或不予整改的進行問責處理。辦公室加強對整改工作的把關指導,定期督促推進,并逐一檢查審核整改進度和完成情況,研究解決問題,提出工作要求,每半個月上報一次整改進展情況,堅決防止走過場、搞形式主義。
二、整改工作進展情況
截至目前,28個整改問題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貫徹落實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夠到位方面
1.關于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
(1)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對群團改革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不深不實。未學習《習近平論群團改革工作》,未開展研討。
整改進展:一是根據區委理論中心組年度工作要點,結合單位的工作實際,制定了學習整改計劃,并嚴格按照計劃開展學習。二是結合工作職能職責,8月26日上午召開了《習近平論群團改革工作》學習研討會,黨組書記、理事長、辦公室主任分別撰寫1篇研討材料,針對習近平總書記對群團改革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進行了專門研討。
完成情況:已完成,長期堅持。
(2)對政治理論學習重視不夠。未組織學習國務院《“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規劃》《內蒙古自治區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內容。
整改進展:一是8月12日上午,海勃灣區殘聯組織全體干部職工集中學習《內蒙古自治區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黨員敖翔對重點內容進行了詳細的解讀。二是8月19日全體干部職工集中學習了國務院《“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規劃》,充分了解了“十四五”時期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整體規劃和總體部署,起草了《海勃灣區“十四五”殘疾人事業發展規劃》,為下一步做好殘疾人工作提供了行動指南。
完成情況:已完成,長期堅持。
(3)黨組政治引領力不強。2019年至今,殘聯黨組從未開展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
整改進展:2022年8月成立以書記、理事長、辦公室主任為成員的理論學習中心組,制定了海勃灣區殘聯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劃,堅持學思踐悟,注重知行合一,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集中精力做好當前工作,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完成情況:已完成,長期堅持。
2.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夠有力。
(4)對殘疾人服務不夠深入。殘疾人創業就業工作未落實到位,2019年以來,殘聯黨組僅開展4次殘疾人技能培訓,對殘疾人吸引力度小,報名人數少,殘聯黨組也從未對培訓效果進行跟蹤回訪。
整改進展:一是我區殘聯與烏海市殘聯對烏海市12家培訓機構進行了實地走訪調研,詳細查看和了解了各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的師資配備、培訓場地、開設培訓工種、培訓開展實效、就業等情況,并且發放了《烏海市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調研滿意度調查表》,了解培訓學校對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意見建議。二是對就業年齡段2061名未就業殘疾人進行基礎信息核對和摸排,為有90名就業意愿的殘疾人在職業能力系統中進行職業能力評估,并對其進行了就業求職需求登記。三是已制定殘疾人培訓回訪表,在殘疾人參加完課程培訓后對他們的培訓感受、培訓效果和意見進行回訪;四是發放就業培訓宣傳冊,加強政策宣傳力度,增強殘疾人參與培訓、擴大就業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完成情況:已完成,長期堅持。
(5)殘疾人政策宣傳不到位。殘聯黨組未及時宣傳殘疾人各項政策,導致殘疾人對政策知曉率較低,部分殘疾人對《殘疾證》到期需更換不知情。
整改進展:一是以點帶面,增強宣傳實效性。利用全國殘疾人日、愛眼日等節日節點深入轄區行政村(社區)、公園、醫院開展宣傳,發放各類宣傳冊,并印制了殘疾人政策匯編。二是6月9日、8月12日結合入戶辦理殘疾人證工作,向殘疾人和家屬講解補貼政策及標準,鼓勵他們互相宣傳、互相學習知曉,起到以點帶面作用。三是積極響應,強化融媒體新思維。充分利用新媒體開展宣傳,在殘聯微信公眾號、各殘疾人微信群、朋友圈等平臺發布最新政策消息,同時在《做客直播間》、烏海新聞等媒體上開展專題報道,提高助殘補貼政策知曉率。
完成情況:已完成,長期堅持。
(6)落實殘疾人法律救助服務工作有差距。2019年成立海勃灣區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后,機構牌匾未懸掛,長期擱置在辦公室一角。殘聯黨組未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制定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計劃、未建立相關制度、未設置專職人員,截至目前無實質性工作進展。
整改進展:一是充分認識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重要性,懸掛了殘疾人法律援助站牌匾,制定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計劃、建立《海勃灣區殘聯殘疾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工作制度》。二是6月16日上午,我區殘聯組織召開了“海勃灣區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協調機構部署會議”,會議強調了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重要性,自覺做好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6月24日我會聯合區政法委、法院等十部門印發了《海勃灣區殘疾人法律救助實施辦法》,自覺做好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三是加強對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宣傳,通過殘疾人微信群、公眾號等方式,拓寬殘疾人法律救助渠道,使殘疾人學會用法律的武器維權。四是安排專職人員并聘用律師,對需要法律幫助和服務的殘疾人在咨詢、文書代寫、調解、代理等方面給予無償幫助,維護殘疾人的利益。
完成情況:已完成,長期堅持。
(7)殘疾兒童救助服務工作不規范。某孤獨癥兒童外地康復治療應報銷1.5萬元,實際報銷0.6萬元。兒童康復治療檔案審核把關不嚴格,存在檔案不完整和材料缺失情況,2019年至2020年,兒童醫院康復治療和費用記錄中,僅有首、尾兩個月的治療記錄,未體現完整治療時間、次數和金額情況,未顯示兒童醫院簽字蓋章。
整改進展:一是制定了《2022年海區殘聯0-7歲殘疾兒童在外地康復監管流程》。二是與兒童醫院簽訂了《關于殘疾兒童康復救助項目與定點康復機構的協議》,明確了兒童康復檔案資料明細,并完善了海勃灣區殘聯2022年兒童康復救助項目檔案,分管領導對項目檔案進行監督檢查。三是6月23日,海區殘聯理事長帶隊一行3人到烏海市婦幼保健院兒童醫院開展殘疾兒童康復項目檢查。實地查看了醫院康復治療室服務設施設備,并仔細翻閱了康復服務記錄、訓練計劃安排、兒童康復評估報告、康復檔案等相關資料,提出了相關意見建議。
完成情況:已完成,長期堅持。
(8)殘疾人無障礙改造工作不細致?!?021年烏海市海勃灣區殘疾人無障礙改造項目資料案卷》中,130戶《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調查表》區殘聯意見一欄簽署意見空白。
整改進展:已對 2021年130戶《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調查表》區殘聯意見一欄簽署完成。
完成情況:已完成,長期堅持。
3.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
(9)對意識形態工作重視不夠。未傳達學習《關于規范海勃灣區黨員干部網絡行為的通知》等意識形態相關文件。
整改進展:6月17日、7月27日、8月12日上午,組織全體黨員干部職工學習《關于進一步規范黨員干部網絡行為的通知》文件精神,還通過視頻學習的方式,共同學習《習近平關于意識形態重要論述的三個特點》視頻等課程,進一步加深了我會全體黨員干部職工對意識形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完成情況:已完成,長期堅持。
(10)對陣地建設不夠重視。缺乏監督審核,微信公眾號發布信息未嚴格落實“三審制”。
整改進展:一是加強對陣地建設的重視,對發布的黨務信息和政務信息分別由黨組書記和理事長嚴格審核。二是建立《海勃灣區殘聯公眾號發布制度》和“三審制”臺賬,常規信息發布需辦公室負責人對撰稿員提交的稿件進行初審并修改,經單位負責人簽發。
完成情況:已完成,長期堅持。
(二)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以及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有差距方面
1.制度制定、執行不嚴格。
(11)制度陳舊,未及時更新內容?!稓埪擖h政正職黨風廉政建設制度》中僅體現鄧小平理論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未體現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重要內容;《區殘聯廉政談話和班子成員提醒制度》中,工作小組組長仍為原理事長。
整改進展:殘聯黨組進一步落實工作責任制,對所有50個規章制度進行完善和修訂,廢除《海區殘聯黨組學習制度》、《殘聯黨組會議議事規則》等3個制度,重新建立了《海區殘聯殘疾人志愿者考勤制度》《海區殘聯殘疾人志愿者管理制度》等10個制度,完善修訂了《海區殘聯“三重一大”決策和責任終身追究制度》《海區殘聯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7個制度。
完成情況:已完成,長期堅持。
(12)三務公開不規范。2019年至2021年,殘聯黨組未對黨務、大額資金使用、三公經費、殘疾人兒童康復救助實施和資金籌集使用情況進行公示公開。
整改進展:一是制定了《海勃灣區殘聯三務公開制度》,將公開信息圖片資料歸檔保存,責任到人,明確了各項工作機制、政策性文件、人員調動、資金撥付等重點公開內容,確保信息公開的時效性和主動性。二是理事長檢查了2022年單位公開情況,在第22周例會中理事長重點強調了三務公開必要性,每一項公開內容都責任到人,務必對黨務、開展的相關業務、財務資金規范、及時進行公開。三是9月2日組織全體干部職工集中學習了《中國共產黨黨務公開條例(試行)》《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貫徹〈中國共產黨黨務公開條例(試行)〉實施細則》。
完成情況:已完成,長期堅持。
(13)公務用車管理不到位。2021年使用現金加油,2019年至2021年《公車使用登記表》登記信息不全,車輛負責人簽字、車輛行駛里程均為空白,無公車加油記錄、保養維修記錄等車輛檔案信息。
整改進展:殘聯黨組進行了深刻的自我剖析,一是3月28日理事長對相關負責人進行談心談話,要求其要嚴明紀律,帶頭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帶頭執行中央八項規定。二是已將公車按相關程序交由公車辦,由公車辦進行統一派車管理,嚴格執行海勃灣區公務用車制度。
完成情況:已完成,長期堅持。
2.黨組履職盡責、擔當作為有差距。
(14)漠視殘疾人利益。2021年至2022年上級下撥殘疾人殘疾評定補貼資金共計4800元,殘聯黨組以“評殘補貼下達資金較少,怕引起其他殘疾人上訪事件”為由,至巡察結束未對符合條件的316人發放補貼。
整改進展:一是殘聯黨組對殘疾人利益高度重視,工作人員通過殘疾人辦證系統篩選出新辦證人員和到期換證人員,并與民政部門低保人員名單進行比對,最終確定享受評殘補貼人員。二是通過助殘志愿者積極聯系享受補貼的殘疾人,到殘聯遞交相關發票材料證明符合條件共有80人,對符合條件的2021年-2022年共80名低?;蛑囟葰埣踩税l放評定補貼18469元。
完成情況:已完成,長期堅持。
(15)殘疾人滿意度不高。對群眾反映問題回復不及時,2019年至2022年殘聯黨組共收到12345市民服務熱線派件40件,有3件辦結時間超過1個月,其中1件辦結時間長達5個月。有10件反映《殘疾證》辦理及傷殘補貼發放時間過長,有2件反映工作人員工作時間不在崗及服務態度惡劣。
整改進展:一是6月17日、7月15日上午,海區殘聯黨組集中學習了《信訪工作條例》,并在會上傳達學習了《內蒙古自治區殘聯關于轉發中國殘聯貫徹<信訪工作條例>一步做好殘疾人信訪工作的通知》,參會人員認真學習條例,區殘聯黨組書記并對《信訪工作條例》進行了解讀。二是3月4日、7月22日組織召開2022年全區殘疾人志愿者業務培訓和理論技能學習會議,不斷推進全體工作人員思想政治和社職業道德建設。始終牢記為殘疾人服務的宗旨,樹立為殘疾人服務的理念,端正工作態度,轉變工作作風,增強為殘疾人辦事的能力。三是由專人負責12345市民服務平臺熱線,依法及時解決殘疾人訴求,避免出現拖延案件,截止目前,12345平臺案件全部清零。
完成情況:已完成,長期堅持。
(16)助殘服務項目落實不到位。鳳凰嶺街道辦事處殘疾人“溫馨家園”項目基地未正常運行,所有設備積壓倉庫,場地挪作他用;濱河街道辦事處殘疾人“溫馨家園”項目基地服務設施殘疾人使用率幾乎為零。
整改進展:一是8月10日將巡察組的反饋意見以正式文件轉發給海勃灣區中醫醫院黨組和海勃灣區人民醫院黨組,明確各單位的工作責任,鳳凰嶺衛生服務中心回函,等新冠疫苗接種結束后恢復殘疾人“溫馨家園”項目相關工作。二是殘聯黨組已要求各項目基地建立了殘疾人服務臺賬并制定服務殘疾人優惠政策。三是6月10日、7月21日、8月18日理事長到各項目實施點進行督促、指導各單位嚴格按要求進行整改,做好殘疾人“溫馨家園”康復服務工作。
完成情況:已完成,長期堅持。
(17)便民服務意識不強。殘聯自2020年10月搬至當前辦公地點以來,無障礙電梯未能正常投入使用,給殘疾人辦事帶來極大不便。
整改進展:1月4日積極與電梯維修公司進行了對接,6月27日無障礙電梯已維修完畢,正常運行中。
完成情況:已完成,長期堅持。
(三)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不夠有力方面
1.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
(18)組織生活制度落實不力,2019年度“不忘初心、牢記使命”、2020年度“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專題組織生活會部分黨員無談心談話記錄;民主評議黨員流于形式,2019,2020年度《民主評議黨員登記表》中民主測評情況、支部書記簽字、支部蓋章和上級黨委蓋章處均為空白。
整改進展:積極聯系民政局聯合黨支部,嚴格按照《意見》要求進行個人自評、黨員互評、民主測評、組織評定程序,對黨員進行民主評議,對每名黨員做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評定等次并認真填寫《民主評議黨員登記表》后報上級黨組織審核同意,及時向本人反饋,并進行公示。
完成情況:已完成,長期堅持。
(19)黨員教育管理存在短板。2名黨員黨組織關系未及時轉入民政局聯合黨支部;長期不發展黨員,2019年至今,超過3年未發展黨員。
整改進展:一是一名三支一扶黨員服務期已到,另一名黨員已轉入民政局聯合黨支部。二是8月10日黨組書記通過談心談話和集中學習等方式加強對年輕人黨的政治理論、黨史、黨的光榮傳統、黨的知識等方面的教育,及時培養吸收他們成為入黨積極分子。三是已有2名工作人員遞交入黨申請書。
完成情況:已完成,長期堅持。
2.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不到位。
(20)黨組成員作用發揮不足,2019年至2021年,2名黨組成員只掛名參加重要會議,且大部分時間為電話征求意見。
整改進展:一是按照《海勃灣區委關于楊尚琳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海黨干字﹝2022﹞47號)文件精神,已免去莘月英和李靜濤同志的黨組成員職務。二是9月15日已將《全市各級殘聯換屆工作實施方案》(烏殘聯黨組﹝2022﹞18號)上報區委組織部,并向區委組織部申請配備掛職、兼職副理事長,現已配齊掛職、兼職副理事長。12月7日海勃灣區殘疾人八代會順利召開,會議推舉產生了執行理事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理事。
完成情況:已完成,長期堅持。
(21)黨風廉政述職工作落實不到位,1名黨員2020年、2021年黨風廉政“一崗雙責”述職報告內容雷同,且多為套話,未按照要求進行撰寫。
整改進展:一是8月26日,要求黨員在周例會上做深刻檢查,在以后的材料撰寫中,嚴格按照要求進行撰寫,時刻銘記黨員身份,壓實整改主體責任,堅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則。二是黨組書記嚴格審核了2022年黨風廉政“一崗雙責”述職報告,加強對黨風廉政工作的督導。
完成情況:已完成,長期堅持。
(22)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到位。2020年未制定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政治責任清單、黨風廉政建設清單,責任分工不明確,未能抓好落實。
整改進展:一是8月26日利用集中學習會議全體干部職工學習了《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二是制定了殘聯黨組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政治責任清單、黨風廉政建設清單。
完成情況:已完成,長期堅持。
(23)履行政治監督和日常監督不到位,黨員干部黨性學習和警示教育浮于表面,2022年4月,1名黨員因違規使用公車問題被海勃灣區紀委立案審查。
整改進展:一是加強理論學習。利用每周五的集中學習會積極開展貫徹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法規條例等,增強干部職工的廉潔自覺性。二是3月28日理事長與違規同志積極開展談心談話,提醒他引以為戒,敲響警鐘。在以后工作中要正確履行職責,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嚴禁公車私用,私車公養,不能違規使用公車或用單位的名義辦私事。三是8月5日組織全體干部職工開展了違規使用公車案例學習,用身邊事教育自己人,自覺遵守黨紀黨規、提高個人修養,嚴格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增強遵紀守法意識和拒腐防變能力。
完成情況:已完成,長期堅持。
(24)款項支出不規范。2019年12月25日,支出無障礙改造項目費用于購買輔助器具,未見入庫及領用手續。
整改進展:一是輔助器具屬于無障礙改造的配套器具。二是建立了規范的輔助器具入庫領用手續,并且安排專人負責。
完成情況:已完成,長期堅持。
(25)對殘疾人志愿者和殘聯工作人員(環衛分流人員)管理不到位。未專門針對此類人員制定管理及考勤制度,部分殘疾人志愿者和工作人員無固定工作場所。
整改進展:加強對殘疾人志愿者和環衛分流人員的管理,為殘疾人志愿者和環衛分流人員制定專門的管理制度及考勤制度,因殘疾人志愿者為志愿服務,故無固定工作場所。
完成情況:已完成,長期堅持。
3.對上輪巡察反饋的問題整改不到位。
(26)2017年9月,七屆市委巡察整改反饋意見中指出:“黨組落實主責主業不到位。存在考勤制度、請銷假制度執行不力問題”。在本輪巡察中發現仍存在部分人員不執行簽到簽退、外出報備、請假未銷假,或請假無領導審批手續現象。
整改進展:一是進一步完善了考勤及請銷假管理制度,規范請銷假審批程序。二是8月26日利用周五集中學習會議學習考勤及請銷管理制度,對考勤制度和請銷假制度進行詳細講解。就考勤管理、請假銷假程序及相關規定、事假、病假、外出報備等內容進行深入學習,確保每位干部職工自覺遵守請銷假和外出報備制度。
完成情況:已完成,長期堅持。
(四)立行立改情況
(27)2022年5月23日,殘聯服務大廳入口疫情防控測溫登記點無人值守。
整改進展:一是7月22日組織干部職工學習了疫情防控相關制度,將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爛熟于心,向工作人員教育并講解當下疫情防控登記的重要性;二是對綜合服務大廳疫情防控測溫登記點進行人員排班,專人進行疫情防控登記與值守,嚴格落實戴口罩、測體溫、查驗“疫碼通”等防控舉措。
完成情況:已完成,長期堅持。
(28)辦事窗口座椅配備不全。
整改進展:我會共有7個辦事服務窗口,已為每個辦事服務窗口分別配備座椅,為殘疾人提供方便。
完成情況:已完成,長期堅持。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3890226;電子郵箱
2854160634@qq.com。
海勃灣區殘聯黨組
2022年1月12日